签证须知
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参考,非法定承诺;
2:已送进使馆的签证,不得取消送签且无法协调提前领取、催签、撤签;
3:如遇圣诞、元旦、春节、寒暑假、五一、中秋、十一等假期,领馆会出现送签高峰。不能保证每个申请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情况不可控制,敬请谅解。我司强烈建议您尽早递交申请,避开高峰期;
4:申请人提供材料请务必详尽,真实,切勿提供虚假材料;具备以上资料并不保证申请人能获得该国签证,在办理过程中可能因材料不准确、不清楚、不真实或其它原因而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5:预订时请选择您的实际出发日期(即为您的入境日期),我司将根据您的订单出发日期默认为签证的生效日期,实际以领馆签发为准;签证有效期指签证申请人所提供的计划入境日期算起的有效期,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到期日前离开越南;
6:请按照实际出发日期下订单,如由于提供错误的出发时间导致行程受阻责任须自负;
7: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8:在您获得签证前建议您谨慎考虑是否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如因拒签、使领馆官网原因预约等待时间延长或延迟出签产生机票、酒店等费用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9:办理时长”中“领馆受理”时间为使领馆审核及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领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发生延误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出行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由于签证不同于实体产品,我司提供签证服务仅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我司将依据使馆要求,结合申请人自身情况,为您提供合理的签证申请方案,降低您的拒签风险,但申请结果取决于使馆对您资料的审核情况。如发生拒签,请申请人正确对待,我司不对签证申请结果进行任何承诺;
12:签证一经送签,我司将全额收取费用,所有费用不退。无论签证出签或拒签,签证费用无法退还。
13.我司仅受理申请人签证业务,需申请人自行与航司确认各国家出入境政策并自行承担出入境风险,如因疫情、海关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申请人入境遭拒或产生其他额
外损失,我司概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请知悉。
14:拥有签证并不保证一定可以入境该申请国,入境时以边境海关申核为准。
15.请您收到出签后务必仔细核对该国家签证页信息(包含护照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等)
温馨提示
1:签证生效日期(越南签证需要指定生效日期,最早可提前3个月申请,签证一时旦生效,无法修改。)
2:签证有效期指签证申请人所提供的计划入境日期(订单出发日期)起算的有效期,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到期日前离开越南
3:申请人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往返。若申请人延期逗留,越南边防有可能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登记不良出入境记录;
4:如果在签证生效日未到时,提前离开中国边境,中国边检将不会放行。
5:必须带上签证页原件和护照原件一同使用才能出境且必须在签证失效前回国。